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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验收组织、登记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学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其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及实施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类公有用房产权管理,及时进行有关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用房的登记建档和调配工作。

六、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

七、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和学校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校内部门自行采购活动。

八、负责协调编报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工作的各类各级统计报表。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