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利用不足、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推动常态化有效盘活利用,全面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根据省领导批示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4〕114号)要求,现对全校低效闲置资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进国有资产配置与学校职能和事业发展相匹配,摸清学校国有资产底数,梳理资产管理的痛点、堵点和难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合理配置资产,加强资产调剂,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本次摸排范围为学校2024年6月30日前入账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设备(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其他设备)和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其中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及构筑物、土地,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的设备、家具用具等资产为低效闲置资产(不包含待报废资产)。
(一)自查摸底阶段(2024年7月20日前)
各学院、部门对本单位名下的设备、家具用具,国资处对学校的的房屋及构筑物、土地等固定资产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根据资产摸底情况填报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情况相关统计表(附件1-附件2),于7月20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没有低效闲置资产的也要零报告。联系人:胡松青,邮箱:2900166640@qq.com。
(二)汇总督查阶段(2024年7月20日-7月22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各学院、部门报送的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排数据报告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数据汇总分析及抽查工作后,形成书面报告及汇总表,报校领导审批通过后于7月22日前报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摸底排查工作责任,确保将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部门要落实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全面开展低效闲置资产摸底工作,对照资产数据、实物情况等逐项摸底盘点,摸清底数、吃透情况、找准问题,不得迟报、瞒报、漏报、隐匿排查结果,确保应清尽清、数据准确。同时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全面梳理低效闲置资产,落实资产盘活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学院、部门要注重源头调控,优化资产配置方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要聚焦调剂共享,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潜能。要加强夯基固本,全面动态掌握资产家底和使用状况,建立资产定期排查盘活推进机制,不断加强资产绩效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使用高效。
附件:
附件1:国有低效闲置设备明细表.xls
附件2:国有低效闲置家具用具明细表.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