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答疑汇总
根据各投标人提交询问、疑问函内容,为便于潜在投标人更好地理解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现将询问、疑问事项及解答汇总如下:
1、第三章的第46条“评标办法”中“经营状况及成效”第1点: 截止2022 年6月15日,投标人同时经营食堂或餐饮企业2家(含)以上(在同一个服务单位经营多个食堂或同一地级市经营多个连锁餐饮企业,仅算作一家,下同),且每餐供餐人数均在1500人(含)以上或经营面积均≥2000 ㎡以上的,本条方可计分。以合同或现经营餐饮企业所在县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每一家食堂或餐饮企业得1分,按数量计算,最高得6分。
请问:是否是投标人先提供2个高校食堂或餐饮企业业绩(要符资格要求的)后,投标人再每提供1个高校食堂业绩(经营合同截止时间在2022年6月15日以后的,每餐供餐人数均在1500人(含)以上或经营面积均≥2000 ㎡以上)即可得1分?
答:提供的业绩数达到符合要求的2个及以上,本条方可加分。例如某投标人的业绩有3个,则本条得分3分,依次类推。
2、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的要求为:50000元(伍万元整) /家, 在投标人须知一览表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为:每家投标单位5 万元,投 2个标段的保证金金额均为 5万元,详见招标公告。
请问,投2个标段是否要分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还是投 2个标段的只用缴纳一次投保金5万元即可?
答:不论投标人投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只需要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5万元即可。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业绩一览表”中要求填写“合同价”,因高校食堂经营合同中无体现,此项是否可以不填写?“合同签订时间”和完成时间:是否可以填写该业绩最新一份合同上的签署和完成时间?
答:鉴于高校食堂“零租赁”的规定,可以不填写合同价;合同签订时间可以填写该业绩最新一份合同上的签署和完成时间,但评标办法中将同一家食堂或餐饮企业连续经营年限作为评审因素,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填写。
4、第三章的第44条“有效性审查”要求将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装订入投标文件中”。请问,提供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满足要求。
答:可以,提供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满足要求。
5、高校食堂连续经营年限,经营合同会存在寒暑假空档期,例如:某高校食堂经营的第一合同期时间:2016年8月31日开始至2019年7月25日止,第二合同期时间:2019年9月1日开始至2022年7月20日止,请问这样两个合同期是否算连续经营满6年?
答:若以上合同是与同一高校签订的,则连续经营年限算满6年。
6、招标文件中评分项企业综合实力经营状况及成效中第四条“近五年所经营的食堂或餐饮企业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单位”或“放心食堂”。以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药监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每一家得1分,最高得3分。”
请问:1、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药监部门颁发的A级食堂荣誉证书是否符合。
2、提供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药监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无法显示投标人名称的))附上业绩合同是否符合。
答:1、符合要求。
2、如没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药监部门出具的证明,可以提供官网查询截图和委托经营合同来证明。
7、关于评分1.截止2022年6月15日,投标人同时经营食堂或餐饮企业2家(含)以上(在同一个服务单位经营多个食堂或同一地级市经营多个连锁餐饮企业,仅算作一家,下同),且每餐供餐人数均在1500人(含)以上或经营面积均≥2000㎡以上的,本条方可计分。
以合同或现经营餐饮企业所在县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每一家食堂或餐饮企业得1分,按数量计算,最高得6分。
由业主出具的每餐供餐人数均在1500人(含)以上或经营面积均≥2000㎡以上证明可否得分呢?
答:可以,若业绩中无法体现供餐人数或经营面积,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招标人:铜陵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