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2017-2018年度部分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tlxyzb[2017]32号
铜陵学院因招标采购工作需要,拟选择2017-2018年度学校部分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询价招标方式,遴选服务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铜陵学院2017-2018年度部分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及代理范围:
工作内容: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参与重大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招标前期咨询、开标、评标等活动,办理并发布中标公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质疑,需要配合与招标活动相关的其他业务,招标结束后,按要求向校方提交有关采购文件归档资料。业务范围:校方委托办理的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
3.委托服务期限:
招标代理服务的委托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到期时仍在实施但没有完成的招标项目,仍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直至完成)。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的代理服务能力;
3.具备有效的乙级及其以上招标代理资质并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
4.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分网)(http://www.ccgp.gov.cn/)、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监督管理局)网站可查询到的已入库代理机构。
5.代理单位有自己的网站并能够自行发布招标采购信息,能够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规定网站发布招标信息。
6.工商注册地在铜陵市区(含所辖三区,不含市辖县。下同),或在铜陵市区注册有分公司,存续时间2年以上。
三、招标代理服务要求
1.铜陵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是学校招投标管理与具体实施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委托中标单位办理有关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事宜。
2.需要公开招标(含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代理单位在收到采购需求及相关资料后,进一步完善技术参数的设置(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询价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的编制,并报学校确认并加盖铜陵学院公章。
3.代理单位通过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组织招标,将询价函、招标公告等上网发布公示,同时根据要求,代理单位还须将一些重大项目在其它合法平台发布。为提高效率,方便评标专家,投标、开标、评标活动可安排在铜陵学院评标室或代理单位评标室。代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工作人员至少2人,如项目报名人数较多,还须增加人手,确保现场开标秩序。
4.招标评标专家组的组成与抽取,视项目具体情况由代理单位与学校协商确定并按有关规定规范办理;代理公司聘请的校外专家抽取程序也应制定聘请原则,交学校认可后实施。
5.评标专家劳务费支付方式:①由代理单位支付(其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工本费由代理单位收取);②由铜陵学院支付(其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工本费由铜陵学院收取)。
6.评标专家劳务费除外,招标代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代理公司承担。
7.开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代理单位须拟出中标公示,及时挂网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代理单位在一个工作日内依据合同模板拟定合同,督促中标单位在合理期限内缴费、领取中标通知书、到校签订合同,并加盖公章作为鉴证;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招标过程控制材料装订成册(加封面、编目录和页面,胶装),装盒(标准牛皮纸档案盒),并向铜陵学院国资处(招投标办公室)移交两套(其中一套可不装盒)。
8.开标必须有铜陵学院纪委办、监审处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在开标材料中签字,否则开标无效。有关开标、评标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铜陵学院有关规定规范操作。
四、投标报价及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按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包干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单位应依据下列要求分别进行报价:
(1)代理单位不收取投标单位报名费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工本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由铜陵学院支付;
(2)代理单位按政策规定收取投标单位报名费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工本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由代理单位支付。
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按实际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和合同约定的单个项目的代理费用据实结算。可以在完成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后进行结算并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五、投标须知
(一)报名事项:
1.报名及投标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22日上午11:00投标截止前(外地投标企业可在递交标书前办理报名手续),上午8:30—11:00,下午3:00—5:20(双休日及节假日不接待)。
2.报名地点:铜陵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铜陵学院新校区图书馆807室)。
3.报名联系人:铜陵学院国资处招标采购管理科程老师(0562-5881058)。
4.报名资料:报名时请提供包括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单位)简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本询价招标项目的一切情况,应详细研究和全面了解。投标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询价招标项目的相关条款,认同招标方的解释。
2.投标报价为所投服务项目的最终报价(包括招标代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以及利税和应承担的风险等)。
3.如有疑问或需要招标方进一步澄清的事宜,请在2017年5月18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或发电子邮件至gzc@tlu.edu.cn,如有答疑,招标方将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11:00前,在铜陵学院国资处网站(http://gzc.tlu.edu.cn/)予以公布。
(三)投标函编制:
投标人需提交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价函,分别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报价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且须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单位简介和近三年同类服务项目业绩介绍;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承诺;
(5)投标报价表;
(3)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及标书投送:
1.参与投标单位需在投标前通过企业(单位)账户向我校指定账户“户名:铜陵学院;账号:34001662208053000137;开户行:建行铜陵建龙支行”转账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1)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作期满后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确定后,按原转账账号予以无息退还。
2.凡符合投标资格、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均为被询价对象。请有意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于2017年5月22日上午11:00前,凭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缴纳凭证将投标报价函送达铜陵学院招投标办公室投标室(新区图书馆八楼806室),联系人:胡老师(13955931061)。
(五)其它事项:
1.招标人将综合投标人公司综合实力、服务承诺、投标报价等因素,按照有效、合理低价原则,择优选定1-2家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2.中标结果将在铜陵学院国资处网站予以公布。
3.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按招标单位要求及时签订合同。
4.选定的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将招标人委托的项目转包或分包。
5.选定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代理服务过程中,若发现业务能力差,服务不及时,甚至延误了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招标人有权利终止服务合同。
六、监督电话
铜陵学院监审处:0562-5881977。
铜陵学院
2017年5月12日
铜陵学院2017-2018年度部分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投标报价表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个) | 备注 |
| 含评标专家劳务费 | 不含评标专家劳务费 |
| 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 | | | |
| 报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说明:投标报价为完成单个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最终包干价(包括招标代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以及利税和应承担的风险等)。其中:
1.含评标专家劳务费的投标报价是指代理单位按政策规定收取投标单位报名费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工本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由代理单位支付。
2.不含评标专家劳务费的投标报价是指代理单位不收取投标单位报名费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工本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由铜陵学院支付。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