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处级干部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过近一段时间的工作,目前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行政办公用房清查、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经核查,少量处级干部办公室存在超标现象。为切实做好办公用房的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房标准:
正处级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在18平方以内,副处级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在12平方米以内。
二、整改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尽量在本部门、本单位用房范围内或请校国资处在校范围内通过调剂方式,调整、安排用房,将处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整改到标准范围内。其中,经调剂后,仍然不能满足要求,存在超标的,采取以下方式整改:
1、正处级干部办公室由校基建办根据校长办公会研究精神,统一材质、统一施工标准、统一安排土木维修,采取隔断或制作固定橱柜等方式,削减超标面积。
2、副处级干部办公室以人员组合或功能调整为主要方式,均分超标面积,原则上不得开展土木维修。
三、具体安排:
1、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自查、自测(丈量)各处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上报校国资处陈老师处(图书馆803室)。
2、学校由纪委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级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复查、面积复测。
3、校基建办组织施工单位对超标的、正处级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土木维修。
4、各部门、各单位对正处级干部办公用房分隔有特殊要求的,请提供说明、效果图、平面或施工图等给校基建办工程管理科周老师、吴老师(图书馆804室),经校纪委审核、基建办采纳后,供施工单位参考。
5、处级干部办公用房整改、调整到位后,不得随意调换。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该在用房标准内安排,并及时报纪委办公室、国资处备案。
附件:
铜陵学院处级干部行政办公用房一览表.xlsx
纪委办公室 国资处
二0一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