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批量集中采购办公设备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全面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精神,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2015年2月10日前,上报2015年需要批量集中采购的设备内容及其数量。其中,电子版请发至铜陵学院国资处邮箱(gzc@tlu.edu.cn),纸质版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至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图书馆805室)。具体内容见附件,未尽事宜请联系国资处资产管理科胡元春同志。
特此通知
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doc
国资处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