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学期校园传染病防控和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新学期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校园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省卫计生委、省药监局《关于做好新学期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36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加强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学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安排专人负责,常抓不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督查要求,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不留死角,认真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各学院,总务处、国资处、学生处、图书馆、团委等部门自查报告请于10月20日前报校爱卫会办公室(国资处)。校爱卫会定于10月下旬,对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严格执行学生健康体检报告制度。各学院要按照《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修订)》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情况和健康档案表的登记和填报,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学校卫生所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工作,完善师生健康监测、排查工作机制,加强对结核病、流脑、流感、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的防控,一经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学生,要督促其及时到医院进一步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开展“健康第一课”教育活动,要将传染病预防和食品安全的健康教育与新生入学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健康教育课和主题班会,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不吃不洁、腐败变质、超出保质期、包装有涨包或破损的食品,不购买或进食无证饮食摊点售卖的食品以及“三无”定型包装食品。团委学生会组织墙报评比、问卷调查、食品卫生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传染病预防等方面的教育。国资处要制作一期预防食品中毒和常见秋季传染病宣传栏,安排一次传染病防控专题讲座,播放一次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安全教育影像资料等,在学生中普及科学防控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卫生防范意识。
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国资处要加强校园食堂、食品经营网点的食品安全督查,重点检查有无“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的销售,饮食经营证件是否齐全,食品原料采购加工渠道是否完备等。总务处要清除上学期剩余的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味料,对食堂设施设备及餐具及时进行调试、清洗和消毒,严格食堂食品原料准入制度,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必要时在市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老校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洁、消毒,要加强水源的管理,完善各类安防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食品加工间和原料存放间,杜绝食品污染或投毒事件的发生。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卫生。各学院、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铜陵市文明城市创建,对各自的卫生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维持办公场所整洁干净。团委学生会要定期开展教室、宿舍等学生活动场所的卫生检查工作。各主管和使用单位要分别对图书馆(阅览室)、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做好保洁、消毒和通风工作。体育部要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增强体质。
六、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各学院、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卫生安全应急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疑似传染病病例、食物中毒情形,要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和卫生所,并依照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铜陵学院爱国卫生委员会(代)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