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腾空房已分配人员提取住房
公积金的通知
第二批腾空房分配人员:
根据我处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协商,现经该中心同意,第二批腾空房已获得住房分配的25户教师,自2014年1月2日起,携带以下资料:
1、《铜陵学院第二批腾空房售房合同》原件
2、校财务处开具的购房款收据原件
3、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
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前往市政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
特此通知!
国资处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