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全面准确掌握学校资产状况,进一步规范资产的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我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顺利通过教育部专家组的验收,学院决定于2012年3月18日至4月20日开展全校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安排
(一)国资处负责根据学院固定资产总账对学院各系、各部门账面资产进行分户整理造册并打印,于2012年3月16日前发给各系、各部门。
(二)各系、各部门须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协调组织对本系、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并建立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分室帐。
1、2012年4月6日前,根据学院《部门资产汇总表》逐一核查并注明现有设备产品的规格型号、摆放地点(具体到房间编号)、使用保管人;对在清查核对过程中发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设备进行统计造册登记,对已不能正常使用需要维修或报废的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并说明。
2、各系部(院)和现教中心、教务处、科研处等教学部门,根据资产清查核对结果,按规范要求在2012年4月13日前建立本系部(院、中心、处)各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分室帐。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分室帐主要包括:实验室名称、场所编号、始建时间、用房面积,配置的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单价及原值金额,设备现状、利用率介绍、使用与维修记录,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姓名;涉及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有严格的运行操作程序和使用运行记录。
3、2012年4月20日前,由国资处牵头,教务处、评建办、现教中心、财务处等部门指派专人参加,对各系、各部门上报的的各类资产数据报表进行现场复核检查。
4、请各系、各部门将安排资产管理员书面告知国资处,以便于相关工作联系。
二、后续工作
(一)在完成此次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工作后,各教学系部及有关部门建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账并完善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分室帐;按评估要求,分年度汇总上报2009年—2011年教学用计算机数量清单、多媒体教室座位数及分布情况说明、语音室座位数及分布明细表。国资处按照“一物一卡”要求,对全校设备资产进行标签编号并印制标签发给各系、各部门对号张贴到位,同时印制全校固定资产卡片,并分系、分部门装订成册。
(二)为确保各系、各部门资产账与学校资产总账一致,并做到账、卡、物相符,国资处根据资产清查复核后各系、各部门的各类资产数据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在原资产账基础上,完善学校资产总账及分类、分户账,并以此为依据编制评估涉及的有关资产情况统计报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资产清查核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产清查核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明确分工、落实到人,确保资产清查核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二)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各系、各部门要对照工作任务安排,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基础数据和材料的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不得漏报、瞒报、误报、迟报。凡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对工作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国资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核对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扎实推进资产资产清查核对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